2026年全国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日程

2026年全国游泳锦标赛(25米)将于10月23日至28日在北京举办,体育总局游泳中心近日发布了竞赛规程、日程等信息。具体如下。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与地点

2026年10月23日至28日,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

二、竞赛项目

(一)单项(36项)

男子、女子:

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自由泳;

50米、100米、200米仰泳;

50米、100米、200米蛙泳;

50米、100米、200米蝶泳;

100米、200米、400米混合泳。

(二)接力(9项)

1.男子、女子:4×100米、4×2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

2.混合:男女4×50米自由泳接力;男女4×50米、4×100米混合泳接力。

三、参赛资格

(一)全国注册游泳运动员

1.2026年度已在国家体育总局全国运动员注册信息平台完成注册、确认手续。

2.符合《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公布2026年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25米)和2026年全国游泳锦标赛(25米)参赛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的参赛标准。

(二)非全国注册游泳运动员

1.所属报名单位为游泳中心公示备案单位,详见《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公示非注册游泳运动员参加全国专业游泳赛事代表单位的通知》。

2.符合《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公布2026年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25米)和2026年全国游泳锦标赛(25米)参赛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的参赛标准。

(三)港澳地区运动员

1.需取得所在协会(中国香港游泳总会、中国澳门游泳总会)的同意参赛函。

2.运动员应在世界泳联、亚泳联、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中国香港游泳总会、中国澳门游泳总会举办的各类赛事中达到《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公布2026年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25米)和2026年全国游泳锦标赛(25米)参赛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的参赛标准,达标运动员不足8人时,可补足8人参赛,报名时需提交上述赛事成绩证明。

四、竞赛办法

(一)采用世界泳联最新竞赛规则。

(二)运动员报名成绩仅限以下赛事产生的相应单项成绩:

运动员在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于全国运动员技术等级赛事名录内赛事或经我中心审核通过的国际游泳赛事中创造的单项最佳成绩。无对应项目报名成绩的,按赛事编排规则分配泳道。

1.25米池成绩直接作为报名成绩使用。

2.50米池成绩需通过世界泳联积分体系(World Aquatics Points Table)换算成25米池成绩后作为报名成绩使用。

(三)100米及以下项目设预赛、半决赛和决赛,200米、400米及接力项目设预赛和决赛,参赛不足8人时直接决赛。800米及1500米自由泳采用一次性快慢组决赛。

(四)各单位各项报名人数不限,运动员报项不限,接力限报1个队。

(五)2026年全国马拉松游泳锦标赛男子和女子10公里项目前3名运动员直接获得参赛资格。

(六)运动员参赛须随身携带参赛证,主动配合检录、兴奋剂检查等相关工作。

(七)预赛弃权(重赛除外)运动员须在技术会议提交书面弃权申请;决赛弃权须在该项目预赛结束后30分钟内提交弃权申请。未在上述时限内提交弃权申请的,需交纳弃权费500元。运动员因伤病申请弃权的,须提供当地三甲医院开具的禁止剧烈运动诊疗证明,可免交弃权费,但不得继续参加后续所有项目比赛。全部弃权费统一上交赛事组委会。

(八)完成报名后无故不抵达赛区的,已交纳赛事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九)处罚

凡出现以下违规行为的人员,赛事组委会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取消个人/全队参赛成绩、取消个人/全队参赛资格、禁止个人/全队参加游泳中心主办的赛事等处罚:

1.报名后无故未到赛区;

2.故意拖延、延误比赛进程;

3.运动员消极慢游。判定标准:400米及以下单项比赛成绩慢于报名成绩10%,800米及以上单项比赛成绩慢于报名成绩8%;

4.在比赛池或热身池训练期间,运动员未按要求使用呼吸管、脚蹼、划水掌和牵引等辅助器材,或未按泳道标识进行游进和冲刺练习;

5.运动员无故不参加颁奖仪式或新闻发布会。

6.违反《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本竞赛规程及相关通知要求,干扰赛事正常运行、妨碍其他运动员参赛、影响裁判员正常执裁的其他相关人员。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组委会将组织各项目前3名运动员进行颁奖仪式并颁发奖牌,前8名运动员颁发奖状。

六、报名与报到

(一)本次赛事采用线上报名方式。各参赛单位须于8月24日8:00至8月31日17:00使用电脑登录网址https://gms.vswim.cn完成报名;按照系统指引填报报名信息并提交,即视为报名成功。报名信息填报完成后,导出、打印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于9月4日17:00前将盖章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各省、市专业队(含香港、澳门代表队)使用统一配发账号登录报名;各备案参赛队伍自行登录网站注册账号。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联系人:

(二)2026年全国马拉松游泳锦标赛结束后,另行通知补报事宜,仅限补报上述比赛获取资格运动员。

(三)各参赛队工作人员与运动员配比为1:3;运动员不足3人的队伍可配1名工作人员,超出配比限额的工作人员按超编人员管理。

(四)观摩证件申请要求:各参赛队最多可申请3张观摩证件。参赛队须在赛事报名系统内按要求上传相关申请函及观摩人员完整信息,经我中心审核通过后,统一制作发放实名观摩证件。

(五)各参赛队伍于10月21日报到,参赛人员往返交通、本地食宿费用自理。兴奋剂检查官10月22日报到,交通、食宿费用由中国反兴奋剂中心承担。具体收费标准、报到相关事宜详见赛事补充通知。

七、颁奖与采访

(一)颁奖仪式应由获奖运动员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二)参加颁奖仪式时应着领奖服和领奖鞋。

(三)各项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经混采区退出比赛场地,获奖运动员须按照组委会要求出席新闻发布会。

(四)运动员在领奖时须按组委会要求佩戴号码布。

违反上述规定的运动员,按照本规程第四条竞赛办法中第九款处罚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八、赛风赛纪与反兴奋剂

(一)为弘扬中华体育精神,严肃赛风赛纪,营造公平公正的竞赛环境,所有参赛人员需签署《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文明参赛承诺书》,签署完成后将两份承诺书上传至报名系统,方可完成参赛报名。

(二)本次赛事已纳入中国反兴奋剂中心2026年度赛事检查计划,并由中国反兴奋剂中心开展兴奋剂检查,若发生兴奋剂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反兴奋剂相关法规制度予以处置。

(三)本次赛事将在赛前进行《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知识测验》,低于80分(不含)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九、其他

本次赛事纳入2026年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赛事名录,参赛成绩可申报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相关工作要求按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游泳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竞赛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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