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规则

地掷球队一般有6人组成,领队、教练各1人,队员4人(设队长1人)。比赛设有团体赛和单项赛。团体赛进行3局,按三人赛(每人掷2个球)、单人赛(每人掷4个球)、双人赛(每人掷2个球)的顺序进行。单项赛只设其中的一局进行比赛。

地掷球比赛一般由3人担任裁判工作,1名主裁判员,他是比赛的主持者,主要任务是按规则条款进行执法工作和判断、丈量、宣布双方投掷球距小球远近及得分。1名副裁判员,

协助主裁判进行工作。1名记录员,登记每轮比分及有关事项。

在每局比赛前,经主裁判员抽签(抛币)来决定双方谁先选择抛球权和场地权。待双方运动员站在选择好的一侧场区内,并按规定挑好各自的球数与球色,方可进行比赛。第一轮比赛前,先由裁判员将小球放在开球点上(即球场D线与B线之间的斜线交叉点),并由选择掷球权的队先掷球比赛。第二轮及以后各轮次的比赛,则由先得分的队掷小球。

比赛中,若一方的大球滚靠离小球最近时,另一方可采用抛击球或滚击球将对方的大球击走,使自己球更近小球。当双方运动员采用靠球与击球掷完所有的大球后,如果一方的大球比对方的大球距小球近时,裁判即判得分,有1球近得1分,有2球近得2分。然后,再由场地另一侧进行下一轮比赛,依次往返进行,每局累积以先

得15分的队为胜。